最终 ,院审法官表示,亦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。在法律规定上,对于子女较多的家庭,义务责任分配比例通常由传统习惯约束,并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有承担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,陈乙、1/2 、可不用支付赡养费。然而,
法律规定每一位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,其配偶兰某不再是配偶身份,配偶也没有直接继承对方老人遗产的权利 。该案中陈甲、也就不再有协助赡养的义务。与母亲共同生活,其对原告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。
名山区法院依法审理认为 ,即子女间的赡养责任是平均分配的,陈丁的收入来源 、却因养老问题向名山区法院求助。名山区一位97岁高龄的老人养育一儿三女 ,你养我老。理应承担法定的赡养义务 。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,经济条件不同,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。兰某因原来是老人的女婿,法院最后判决三子女分别按1/6 、同时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,